区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,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,为正科级。挂区政府研究室、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。主要职责是:
(一)按照区政府要求,抓好党中央、国务院及省委、省政府、南通市委、市政府和海门区委、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。
(二)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,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。
(三)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、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。负责起草《政府工作报告》及区政府其他重要文稿。
(四)围绕中心工作,开展调查研究,发挥参谋助手作用。组织或参与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。组织、协调全区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。
(五)办理党中央、国务院和国家各部委,省委、省政府及省委各委办厅局,南通市委、市政府及各委办局,外地发送区政府的公文。研究区各部门单位和各区镇政府请示区政府的事项,提出审核意见,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。
(六)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各区镇政府对党中央、国务院、省委、省政府、南通市委、南通市政府及区委、区政府决定事项,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,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。
(七)负责南通市和本级人大常委会、政协交办区政府的有关提案、建议及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。
(八)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,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信息,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。
(九)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、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报送重要政务信息。收集编写信息,准确反映动态,及时报告有关情况,提出对策建议。
(十)负责全区外事管理、服务和协调工作。
(十一)负责推进、指导、协调、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、政务新媒体工作。
(十二)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、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。
(十三)负责区政府文件的发布、解释和清理规范工作,依法办理区政府有关法律事务。
(十四)推进、指导、协调、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。负责区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。
(十五)完成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