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城市管理局(区综合行政执法局)领导分工
张 磊(党组书记、局长):主持局全面工作。
黄 健(党组成员、副局长):负责宣传、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、后勤管理、财务保障和12345政府热线保障等工作。分管局办公室,联系三星镇、海永镇。
苏建红(党组成员):负责党务、精神文明建设、人事管理、扶贫帮困等工作,分管局人事科,联系悦来镇、临江新区。
顾玉龙(党组成员、副局长):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指导及渣土、房地产等领域相关执法工作。分管局安全生产监管科、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,联系四甲镇、常乐镇。
袁春华(党组成员、副局长):负责城市容貌、市容秩序、户外广告、公共自行车网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,负责行政审批、城区控违拆违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、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。分管局市容管理科、联系海门街道(滨江街道)。
唐春春(党组成员、副局长):负责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、餐厨废弃物等专项管理,负责指导、协调、监督全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。分管局环卫管理科、环卫处,联系余东镇、正余镇。
沈蕴华(党组成员):负责系统内平安建设、法治建设、信访维稳等工作。分管局法规科,联系海门港新区、三厂工业园区。
各党组成员严格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、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党的建设、信访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。